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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仁县2017年县级公立医院运行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03-28 点击量:14775

 

(一)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2016年度县人民医院医疗收入99,352,326.74元,2017年医疗收入109,164,923.75元,2017年度增长幅度同比为9.9%,有效控制了县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重要效果评价指标
1.2017年药品收入(不含中药饮片)22,600,599.68元,医疗收入109,164,923.75元,药占比20.7%,低于全国县级公立医院药占比平均水平(33%);
2.2017年卫生材料费支出15,413,297.09元,药品收入23,016,577.87元,医疗收入109,164,923.75元,年度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费为17.9元,低于国家控制标准(20元)
3.2017年医务性收入44,987,632.38元,医疗收入109,164,923.75元,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业务收入比重为41.2%;2016年医务性收入34,990,875.31元,医疗收入99,352,326.74元,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业务收入比重为35.2%。2017年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业务收入较2016年提升6个百分点,且两年的医疗服务性收入占比均高于国家标准的35%。
(三)全县基层门急诊人次占比较上年有所提升
2016年基层门急诊人次171847人次,县级公立医院门急诊人次271859人次,基层门急诊人次占比38.7%;2017年基层门急诊人次195331人次,县级公立医院门急诊人次275318人次,基层门急诊人次占比41.5%,2017年基层门急诊人次占比较2016年提升2.8个百分点。
(四)县级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重逐年上升
2016年业务支出141417437.4元,2016年人员支出86852214.51元,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61.4%;2017年务支160034917.58元,2017年人员支出98741544.58元,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61.7%,人与支出比重较上年有所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