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人名称:兴仁市人民医院
2、项目名称:兴仁市人民医院石蜡切片机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仁财采【2018】423号
4、项目联系人:杨启国
5、项目联系电话:0859-6206878
6、采购方式: 询价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 石蜡切片机
(2)采购数量:一台
(3)采购预算:15万元;最高限价14万元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询价文件所示内容
(5)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 60个工作日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兴仁市人民医院内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8.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规定如下:8.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8.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8.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
(二) 投标承诺函原件。
(三)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四)公司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加盖公司章)。
9、获取招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信息
9.1招标文件售价:0.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9.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8年12月18日 09:00至2018年12月21日10:00
9.3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兴仁市人民医院采购科
9.4报名时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原件。
9.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领取或异地领取(其他方式获取的询价文件将被拒绝)
9.5.1异地购买方式条件
将报名资料扫描后发送到兴仁市人民医院采购科邮箱 (兴仁市人民医院采购科邮箱1904124006@qq.com)后与采购科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859-6206878),经采购科工作人员初审合格,电话通知后方可电汇到兴仁市人民医院基本账户领取招标文件(采购方开户信息:单位名称:兴仁市人民医院 开户银行:农行兴仁县支行 帐号: 23941001040004061 采购方财务科联系电话:0859-6313086), 领取招标文件成功后,采购科根据报名公司提供的邮箱号(若报价公司提供的邮箱号有误导致招标文件不能发送或接收,后果自负)发送招标文件。
9.5.2现场购买方式
到采购方财务部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须出具缴纳投标保证金收款凭据)后到采购科领取询价文件(购买询价文件费用0.00元)。
10.投标保证金缴纳
10.1投标保证金额: 5000.00元
10.2投标保证金缴纳起止时间
2018年12月18日09:00至2018年12月21日10:00
10.3投标保证金额缴纳信息及方式
单位名称:兴仁市人民医院
开户银行:农行兴仁县支行
帐号: 23941001040004061
采购方财务科联系电话:0859-6313086
10.4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采用从报名公司基本账户电汇到采购方基本账户和到采购方财务部缴纳现金两种方式进行。退还保证金时无息原路退还)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项目名称及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投标保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8年12月21日 14:30(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2、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2月21日 14:30
13、开标地点:兴仁市人民医院医技楼六楼大会议室
14、PPP项目:否
2018年12月18日
兴仁市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