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通知公告

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16-01-22 点击量:944

 

参加2016年部分耗材询价的公司,我院原公告接到采购科通知的供应商请携带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医用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016年1月26日 14:30到达兴仁县人民医院大会议室,过时作放弃处理,以签到为准。
现变更为:
接到采购科通知的供应商请携带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医用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016年1月27日(星期三) 14:30到达兴仁县人民医院大会议室,过时作放弃处理,以签到为准。
 
特此公告
 
兴仁县人民医院采购科
2016年 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