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法规,现将兴仁县人民医院院内便民超市及物品公开、公平、公正招租。有意竞租企业可自行实地查看具体情况。具体招租事宜如下:
一、招租单位:兴仁县人民医院。
二、招租范围:兴仁县人民医院便民超市及超市内物品。
三、招租对象:全社会所有具备超市经营和类似超市资质的企业。
四、招租原则:公平、公开、公正
五、招租方式:询价招租,满足医院条件,价高者承租。
六、租金底价:10万元/年。
七、招租流程:
1、在兴仁电视台、锦绣兴仁网站、兴仁县人民医院官网发布询价招租公告(广告时间2016年12月2日至2016年12月6日)。
2、报名时审查报名竞租者资质,不合格者退还资料不予报名。
3、资质合格者进行登记并交纳竞租保证金,领取承租报价单和承租承诺书,秘密填写并封装好后上交兴仁县人民医院监察室保管。
4、报名时间结束后,所有符合条件并已报价者于2016年12月9日上午9:00时准时到兴仁县人民医院大会议室,召开现场竞租会议,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竞租权利。
5、现场核查报价文件密封情况,所有参会者无异议后方可启封,现场宣读报价单并当场宣布报价结果。
6、若最高报价出现金额相同的情况,则最高报价各方立即现场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不得低于第一次报价,否则视为恶意竞标,医院有权没收该竞标者的竞租保证金)。
7、竞租报价结果公示期三天。
8、三天内没有合理合法投诉,医院在2天内向中标承租人发中标通知书,中标承租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与医院签订承租合同,否则不退还竞租保证金,中标承租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八、 招租要求:
1、本次招租结合医院实际情况,明确只允许经营百货超市,但不能销售香烟及相关制品。严禁买卖医疗器械、医疗耗材、药品等与医疗相关的物品。
2、承租者需一次性签订三年期租赁合同。租金一年一付,第一年租金由承租者与医院签订合同时现场缴纳,第二年租金以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一年的前一个月缴纳,以此类推。
3、本次招租的铺面为我院正在经营的便民超市,承租者必须保证按医院采购价接收我院超市在库所有商品(超市在库商品数量以医院指定盘点人员和承租方共同盘点结果为准),按医院采购价格七折计算接收超市管理设施和货架等附属设施(部分管理设施和货架价格见附件)。
4、接收超市现有聘用员工,并严格履行医院与现有员工签订的合同条款中聘用方的法定义务直至医院与该员工签订的合同期满,合同期满后,员工的去留由承租者自行决定。
5、承租方若需对租赁的房屋进行装修的,必须向医院提供详细的装修图纸,经医院确认后方可进行装修,不得私自改造建筑结构及水电设备。
九、竞租人要求
1、从事超市经营或者类似企业经营活动3年以上的企业(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2、原企业注册资本在100万元(含100万)人民币以上
3、参加竞租人竞租前必须先一次性交纳询价竞租保证金共计贰万元人民币(竞租结束后由医院3周内返还参加竞租人), 竞租中标人不履行中标人义务,保证金不予退还。
4、本次招租谢绝联合体承租。
5、承包期出现转租他人及企业,承包租金将不予退还,医院将强行收回经营权。
6、严禁买卖医疗器械、医疗耗材、药品等与医院医疗相关的物品,出现违反上述行为,兴仁县人民医院有权单方终止承租合同,已交租金不予退还且医院将强行收回经营权。
7. 在竞租过程中,参加竞租商家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排挤或以其他方式损害其他商家的正常竞租权益。若经发现,我院有权随时停止其参加竞租的资格。
8、报价不得低于10万元/年
十、报名资料要求
竞租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须加盖公司鲜章)各一份。
2、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须出示法定代表人签名及盖章且加盖公司鲜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十、报名时间:2016年12月6至12月8日,上午8:30-11:5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兴仁县人民医院门诊部五楼设备管理科
联系人:王祥平
电话:0859-6313081 18185910499
兴仁县人民医院
2016年12月2日
附件一:超市管理设施之一
附件二:超市现有货架及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