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黔人发〔2007〕9号)、黔人社厅通〔2013〕86号、仁机编字〔2016〕54号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提出如下岗位设置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为依据,与医院办院目标相适应,充分调动各级各类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医院医疗、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发展。
根据我院工作性质及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现人才结构的宏观调控和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岗位设置是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基础条件和重要环节,设岗要有利于形成结构层次比较科学、合理的岗位序列,有利于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有利于医院的建设和发展,极大地促进卫生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精简效能、以编定岗、按需设岗、按岗聘用、按岗取酬的原则;坚持人岗相宜、责权明确、对口补岗、能上能下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单位基本情况
1、工作职能:
兴仁县人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保健、预防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承担全县医疗、预防、保健等工作。
2、人员结构:
兴仁县人民医院为正科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事业机构规格均为正股级。机构编制部门确定人员编制600名,其中事业编制593名,工勤人员7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正科级1名,副科级4名。现有编制人员515人,其中工勤人员7名(技术工三级6人,五级1人);事业人员508人,其中:管理岗位人员11人(九级 3人,十级 4人,未聘4人);专业技术人员总数 497人(四级聘任1人,七级聘任 18人,九级聘任 6人,十级聘任96人,十一级聘任48人,十二级聘任217人,十三级聘任22人,未聘89人)。
四、拟设置岗位情况
本单位共拟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数量共 600 个,其中:管理岗位 15 个,占 2.5 %;专业技术岗位 578 个,占 96.3 %;工勤技能技能岗位 7 个,占 1.2 %。
(一)类别设置情况
1、管理岗位15个
七级岗位1个
八级岗位4个
九级岗位10个
2、专业技术岗位578个
高级专业技术岗位58个
中级专业技术岗位200个
初级专业技术岗位320个
3、工勤岗位7个
技术工三级6个
技术工五级1个
(二)岗位等级设置
1、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1)管理岗位各个等级的设置按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机构规格、内设机构、管理人员编制数的要求进行设置。
(2)管理岗位设七至十级,依次分别对应院长(党委书记)七级1个、副院长八级4个、职员九级10个。
2、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专业技术岗位以县编委办、人事局核定的编制数和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高、中、初级岗位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黔人发〔2007〕9号)、黔人社厅通〔2013〕86号文件精神进行设置。
(1)设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三级3个,四级7个,五级10个,六级19个,七级19个。
(2)设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八级60个,九级80个,十级60个。
(3)设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160个,十二级160个。
3、工勤岗位等级设置
工勤技能三级工岗位6个,工勤技能四级工岗位0个,工勤技能五级工岗位1个。
五、实施方法及步骤
(一) 成立岗位设置及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孔令荣 兴仁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程家平 兴仁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田维才 兴仁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王顺灿 兴仁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周光伟 兴仁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杨兴友 兴仁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成 员: 卢 敏 兴仁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人
白宁菊 兴仁县人民医院工会主席
潘玖敏 兴仁县人民医院办公室主任
颜家晶 兴仁县人民医院护理部主任
潘进美 兴仁县人民医院医务部主任
王 佳 兴仁县人民医院财务部主任
王祥平 兴仁县人民医院设备科主任代后勤部主任
文 琴 兴仁县人民医院监察室主任
贺克晴 兴仁县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工作员
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负责本次岗位聘任相关方案的制定、实施;
2、负责各级各类岗位的申报、推荐、初审以及解释工作。
3、负责各级各类岗位职级人员进行审定、上报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由程家平副院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组织、协调医院本次岗位聘用工作。
(二)岗位设置具体实施方法步骤
根据国家、省、州有关文件规定,医院结合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工作等具体实际,对各工种进行设岗,将所设岗位提交党委会讨论通过后在院内进行公示7天,并报上级卫计、人事等部门审批后对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因岗设人。因工种复杂,对所设岗位,根据今后工作需要,可作适当调整。
此方案经医院讨论通过,现给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8月10日至2018年8月16日止,如对此公示方案有问题反映的,请在公示期间向兴仁县人民医院监察室实名反映。
兴仁县人民医院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