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名称:院工会
负责人:白宁菊
(一)在院支委和上级工会领导下,主持医院工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定期布置、检查,总结研究工会工作,并及时向院支委和上级工会汇报工作。
(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开展医院的优质服务、生活福利、“四职”(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职业技能)教育、女工保护、宣传、文体等各项工会活动,加强工会财务和财产的管理。
(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主持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工会委员会,发扬民主,集思广益。
(四)参与医院工作计划的制定、搞好职工民主管理,充分发挥职代会工作机构的作用。
(五)深入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发现新情况,总结新经验。切实加强对工会小组工作的领导,搞好工会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提高工会工作水平。
(六)善于听取广大会员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院支委反映,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和切身利益,督促、协助有关行政部门切实做好职工的后勤生活工作,做职工之友。
(七)抓好工会的自身建设,发挥工会的作用,关心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进步,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支持他们大胆工作。
(八)工会副主席协助主席做好以上工作。
人员设置:设工会主席1人、副主席2人及相关委员会委员
联系电话:0859-6313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