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9日,黔西南州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大燕带领的,由黔西南州妇幼保健院、黔西南州人民医院、兴义市人民医院等多家单位相关专家联合组成的“爱婴医院”复核小组莅临我院,对我院“爱婴医院”进行复核审查。经复核小组审评,一致认为:兴仁县人民医院符合2014年“爱婴医院”复核标准,通过本次复核检查。
本次复核评审一共分为四个环节。首先,由兴仁县人民医院院长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代表兴仁县人民医院全体工作人员欢迎复核小组的莅临。然后,我院详细汇报关于“爱婴医院”工作的开展情况。其次,由兴仁县人民医院的相关负责人陪同复核小组成员深入到相关科室进行实际评审,并随机抽取产科及儿科的医护人员进行妇幼保健及母婴保育方面的专业测试。同时,复核组成员还深入病房产妇及家属了解医院在妇幼保健及母婴保育方面的宣传情况,并且,还通过电话访问的形式,向已经出院的患者进行情况核实。最后,复核小组成员对各个科室的调查情况进行了汇总评议,一致通过:兴仁县人民医院通过此次由州卫计委组织的“爱婴医院”复核审查,并希望兴仁县人民医院再接再励,加强“爱婴医院”建设,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迎接省复核组的到来。
(复核组向患者核实情况)
(复核组宣布复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