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厂商:
经兴仁市人民医院研究,特发布兴仁市人民医院全院窗帘现场议价邀请公告,竭诚邀请符合资格条件、能够保障产品质量、满足服务要求的厂商参加报价。我院将根据下述遴选供应商的原则和办法公开、公平、公正选择中标供应商。
一、采购内容
全院使用窗帘(具体见附件)
二、回复方式及时限
报名确认函回复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18:00止(北京时间);报名回复方式:报价供应商将下载填好后的《兴仁市人民医院全院窗帘现场议价报名确认函》回复发送到兴仁市人民医院采购科QQ邮箱(邮箱号码为:1904124006@qq.com),未在回复截止时间内回复的视为自愿放弃报价资格。
三、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以上材料需随报名确认函一同发送到采购科邮箱,未发送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四、产品质量要求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是正规生产厂生产的原包装最新产品(须附产品合格证);若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供应商无条件给予更换,若供应商不予更换采购方有权拒绝支付已供产品的未付款项;若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适合采购方使用,在不影响供应商销售的前提下给予更换成适合采购方使用的产品。
五、遴选供应商办法
(一)由兴仁市人民医院医用物品采购管理委员会领导和监督本次采购活动。
(二)下载报名确认函后,于2023年4月21日18:00 前将填好的报名确认函及资质要求材料回复发送到兴仁市人民医院采购科QQ邮箱(邮箱号码为:1904124006@qq.com),未在回复截止时间内回复的视为自愿放弃报价资格。遴选供应商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注:1、具体现场询价时间等候医院电话通知;2、现场询价时供应商需携带窗帘布卡参与。
六、报价须知
(一)未在回复截止时间内回复的视为自愿放弃报价资格。
(二)采购方遴选供应商小组人员将公开、公平、公正的遴选出第一、第二候选供应商,我院原则上与排列第一位的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采购,但若第一候选供应商因某种原因5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不与院方签订合同,或合同签订后未按供货时间供货或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违反国家、院方廉政建设,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与第二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采购。
(三)签订合同时供应商必须提供上述资质资料,若报价供应商提供的资格与所报产品不匹配,或存在恶意、虚假报价、虚假承诺等,采购方有权呈报相关采购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条款规定进行行政经济处罚,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四)报价产品的费用包括:产品费、运输、搬运、税金、安全、配套服务等的一切费用,因此敬请报价供应商在报价之前认真阅读本邀请公告及报价产品目录表中所述内容、要求,务必谨慎报价,若确有不理解之处,请拨打0859-6313080咨询;
(五)本公告所述内容均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遴选供应商的重要依据和供应商供应产品、结算款项的重要依据。
(六)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方式:供应商将物品送到采购指定地点,验收入库满2个月后支付款项(以采购方验收入库时间为准),采购方结账日为:每月的25.26日(节假日顺延)。
2、本公告涉及到的所有内容以及供应商的产品报价单、有关承诺均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合同签订后若供应商未按供货时间供货或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违反国家、院方廉政建设,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与第二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采购。
特此公告
附件:
兴仁市人民医院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