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患方需履行的手续
1、患者在受伤一个月内到“兴仁市人社局工伤保险股”申报工伤认定。(1个月内)
2、患方提供“认定工伤决定书”进行工伤报销,同时提供患者身份证原件(结算工作人员复印备用)。(1-2个月内)
二、医方需提供的资料(申报到人社保险股的资料)
1、患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医保科);
2、工伤认定书(人社局提供);
3、贵州省工伤保险参保职工就医告知书(人社局提供);
4、长期医嘱记录单和临时医嘱单(临床科室);
5、疾病诊断证明书(临床科室);
6、出院记录(临床科室);
7、工伤医疗联网结算单(医保科);
8、患者清单明细(医保科);
9、报表(明细表+汇总表)(医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