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兴仁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兴仁市纪委监委对兴仁市应急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刘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颖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现金;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刘颖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兴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兴仁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颖开除党籍处分;由兴仁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兴仁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