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兴仁市人民医院根据工作需要,拟采购骨科耗材、血透耗材、电热蒸汽发生器等材料或设备,现竭诚邀请符合资格条件、能够保障产品质量、满足服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我院将根据下述遴选供应商的原则和办法公开、公平、公正选择中标供应商。
一、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内镜注水管、双离散电极等 | 见附件一 | 见附件一 | |
2 | 血透耗材 | 见附件二 | 供货期1年 | |
3 | 骨科耗材 | 见附件三 | 供货期1年 | |
4 | 电热蒸汽发生器 | 台 | 3 | 附件四:报价文件 附件五:技术参数 采购编号:仁医采【2023】1124-1号 |
5 | 微量泵 | 台 | 1 | 附件六 |
6 | 除颤仪 | 台 | 1 | 附件六 |
7 | 心电监护仪 | 台 | 3 | 附件六 |
8 | ABS病床、床头柜 | 台 | 供货期1年 | 附件七:ABS病床报价单 附件八:病床、床头柜参数 |
二、报名方式及时限
1.报名回复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18:00止(北京时间);
2.报名回复方式:报名供应商将资质要求中所需提供的材料发送到兴仁市人民医院采购科QQ邮箱(邮箱号码为:1904124006@qq.com),未在回复截止时间内回复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资格。
3.请根据所提供的产品,填写附件一至附件四、附件六、附件七(所有附件均不得改变表格的格式和顺序),盖章并扫描成PDF文档。
4. 以报价单位命名的报价文件夹内包含以下内容(文件夹压缩发送至上述邮箱):
1) 报价单(或报价文件)PDF版。
2) 报价单(或报价文件)电子版(Excel或Word)。
3) 供货商资质材料、产品资质材料。
4) 法人授权委托书。
5) 《诚信报价承诺书》(附件九,提供签字、盖章扫描件)。
三、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产品技术资料,含产品彩页、产品说明书售后服务承诺等;
(6)医疗器械、耗材需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7)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书。
(8)签署附件《诚信报价承诺书》(附件九,提供签字、盖章扫描件)。
四、产品质量要求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是正规生产厂生产的原包装最新产品(须附产品合格证),若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供应商无条件给予更换,若供应商不予更换采购方有权拒绝支付已供产品的未付款项;若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适合采购方使用,在不影响供应商销售的前提下给予更换成适合采购方使用的产品。
五、遴选供应商办法
(一)由兴仁市人民医院2023年度医用物品采购管理委员会领导和监督本次采购活动。
(二)评选办法:由医院组建本次采购活动遴选小组,进行公开综合遴选。
(三)遴选供应商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四)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方式:签署年度供货合同的材料,入库满60天后支付已入库货款。
签署零散采购合同的材料,入库满30天支付全部货款。
医用设备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60天支付95%,满一年后支付5%。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是正规生产厂生产的原包装最新产品(须附产品合格证),若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无条件给予更换,若不更换采购方有权拒绝支付已供产品的未付款项;若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适合采购方使用,在不影响供应商销售的前提下更换成适合采购方使用的产品。
3.本公告涉及到的所有内容以及供应商的产品报价单、有关承诺均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4.合同签订后若供应商未按供货时间供货或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违反国家、院方廉政建设,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与第二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采购。
六、中标公示
在兴仁市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示。
咨询电话:0859-6313080(请工作时间咨询)
投诉电话:0859-6313096(监察室)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一 内镜注水管、双离散电极、一次性使用灭菌橡胶手套、无油式电动吸引器、离心机、抢救车、输液治疗车报价单.xls
附件四 兴仁市人民医院电热蒸汽发生器采购项目报价文件(格式).doc
兴仁市人民医院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