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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

发布时间:2024-01-02 点击量:7144

2023年12月29日,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发布《贵州省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3—2025年)》。《方案》提出力争用3年时间,开展以“强基础、提质量、促发展”为主题的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持续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不断加强临床基础护理,提高护理质量,持续改善护理服务,丰富护理内涵,拓展延伸护理领域,创新服务模式。具体方案如下:



贵州省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3—2025 年)


为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于多元化护理服务的需求,进一步优化护理服务流程,持续提升患者在就诊过程中的满意度,推动护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护理问题,持续提升患者就医体验。力争用3年时间,开展以“强基础、提质量、促发展”为主题的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持续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不断加强临床基础护理,提高护理质量,持续改善护理服务,丰富护理内涵,拓展延伸护理领域,创新服务模式,促进护理工作更加贴近患者、贴近临床和贴近社会。


二、主要任务


(一)促进护理服务贴近患者


1.推进基础护理。医疗机构要遵循《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基础护理服务工作规范》等相关规定,执行分级护理制度,完善基础护理服务规范和标准,强化基础护理质量。医疗机构要切实履行护理职责,根据患者护理级别、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提供适时且必要的医疗照顾,提升患者就医体验。医疗机构要遵循护理实践指南和技术规范要求,实施各类临床护理技术操作,规范护理服务行为,确保护理质量和患者安全。


2.厚植人文关怀。医疗机构应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注重强化护理人文建设,确立人文关怀意识,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人文关怀措施,为患者提供人性化的护理服务,从而提高护理服务的温度。提升主动服务和人文关怀意识,在护理服务过程中要关心、关爱和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提供悉心照料、心理支持以及人文关怀,增进护患信任并和谐医患关系。到2025年,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人文关怀培训,培训覆盖率达100%。


3.加强沟通交流。在护理工作中,护士应积极与患者进行沟通,使用简单易懂的言语,关注患者的需求和不适。了解患者的心理、家庭和社会状况,提供相应的指导和帮助。在进行护理操作前,耐心解释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操作中密切观察患者的反应和病情变化,操作后及时回诊检查。发现患者病情变化,及时与医生沟通。医疗机构应重视护士沟通交流能力的提升,开展专项培训。到2025年,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沟通培训,培训覆盖率达100%。


4.开展健康指导。护士应根据患者的疾病特点、个体差异和健康需求,采用书面、口头、视频等多种方式,提供个性化的饮食、营养、运动、康复、疾病知识和并发症预防等方面的健康教育知识。为患者提供入院介绍、出院指导和特殊治疗、检查、围手术期的配合和注意事项等宣教工作。鼓励医疗机构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健康指导。到2025年,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患者健康指导覆盖率达100%。


5.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医疗机构要深化“以患者为中心”的护理服务理念,推动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服务。护士要全面履行护理职责,针对患者的疾病特点、生理、心理和社会需求,为患者提供全方位的医疗照顾、病情观察、协助治疗、健康指导、慢病管理、康复促进和心理护理等身心整体服务。到2025年,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责任制整体护理覆盖全院100%病区及门(急)诊、血液净化中心(室)、手术(部)室、导管室等非住院部门。


(二)促进护理服务贴近临床


1.保证护理质量安全。医疗机构应积极推进医生和护士的联合查房,鼓励多学科合作。护士应全面掌握患者的病情,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护理措施。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分级护理、查对和交接班等核心制度,并遵循临床护理实践指南和技术规范,规范实施各种临床护理技术操作。强化并发症的早期预警识别能力,落实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护士自愿、保密和非处罚地上报、分析、整改、追踪、持续改进护理不良事件,降低住院患者跌倒和院内新发压力性损伤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发生率,确保护理质量和患者安全。


2.提升护理技能水平。医疗机构要致力于提升护士的“三基三严”能力,稳固临床护理技术基础,完善护士分层级培训和考核体系,提升整体护理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水平。结合医疗机构的高质量发展和临床专科的建设需求,以满足患者的临床护理需求为导向,优先在危重症、急诊、手术室、产科、血液净化、伤口造口、老年等领域推动临床护理的专业化发展和人才培养。积极提升传染病、安宁疗护、儿科、麻醉、中医等专科护理的服务能力,拓展专科护理的培训领域。加强护士在专科护理能力建设和规范化使用方面的培养,提升护理门诊的服务能力,并对护理执业行为的规范化进行质量监管。到2025年,全省护理管理人员参加培训比例达100%,新入职护士培训比例三级医院不低于95%,二级医院不低于90%。


3.强化巡视观察。医疗机构要强化护理巡视工作,以便对患者进行深入巡视和病情观察。对于特级护理患者,需要进行不间断巡视;对于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的患者,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巡视。临床护士要主动密切关注患者的生命体征、意识状态、皮肤状况、肢体末梢循环、管路情况、引流液情况以及手术/检查/用药后反应等,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和潜在并发症,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4.切实为护士减负。医疗机构要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临床护士的工作压力,并根据临床护理工作和护士岗位的实际需求,合理安排护士的在线学习和远程指导培训,减少重复性的考核和竞赛。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减少临床护士不必要的工作负担,让护士有更多时间接触临床,直接为患者提供护理服务。


5.提高中医护理能力。积极推进辩证施护和中医特色专科护理,规范开展中医护理人才培训,持续优化中医护理服务质量,创新中医护理服务模式,充分利用中医护理在疾病预防、治疗、康复等方面的优势,推动中医护理服务向基层和家庭辐射,以及向老年护理、慢性疾病护理领域拓展。


(三)促进护理服务贴近社会


1.增强基层护理服务能力。以网格化布局的市(州)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为载体,发挥大型医疗机构优质护理资源下沉和带动作用,通过建立专科护理联合团队、一对一传帮带,开展专题讲座、护理会诊、技能培训等方式,帮扶医联体(县域医共体、城市医疗集团)内基层医疗机构提升护理服务能力,强化基层护理人员的护理管理和专业能力建设,促进区域整体护理能力提升。


2.增加老年护理服务供给。鼓励社会力量设立以社区为基础的集团化、连锁化护理中心和护理站等医疗机构,支持医疗资源丰富的市(州)一级和二级医疗机构转型为护理院,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签约服务和巡诊等方式积极提供老年护理服务,切实增加社区和居家护理服务以及日间护理服务供应。进一步扩大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的比例,增加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的资源供应,加强老年护理专业人员的专科培训,提高医疗机构的老年护理服务水平。


3.提供延续性护理服务。三级医院和部分有条件的二级医院借助信息技术手段,通过开发手机APP、护理服务随访系统等,为有需求的出院患者提供在线护理咨询、护理随访、居家护理指导等服务,解决患者出院后的常规护理、专科护理和专病护理问题。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应逐步增加提供延续性护理服务的病区比例,降低出院患者非计划再次住院的比例。


4.扩大“互联网+护理服务”。鼓励全省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规范的方式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医疗机构应结合实际派出符合条件的注册护士,为出院患者、生命终末期患者或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等提供专业、便捷的上门护理服务。逐步规范“互联网+护理服务”的服务模式、管理制度、监管体系、培训及考核机制等,增加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数量和上门护理服务项目数量。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护士人力配备。医疗机构要按照其功能定位、服务范围、床位规模、临床护理工作量和技术风险因素等,合理配置足够数量的临床护士。优先保障临床护理岗位的护士配备,不得减少临床一线的护士数量,原则上临床护理岗位的护士数量应占全院护士数量的95%以上。此外,还应根据临床护理需求和辖区居民的上门护理服务等需求,切实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护士人力配备,增加基层护理服务供给。到2025年,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全院病区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不低于0.5:1。


(二)充分调动护士积极性。医疗机构应确保护士在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卫生防护和执业安全等方面获得合法权益。逐步建立护理岗位管理制度,在护士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人员要统筹考虑。进一步健全完善护士队伍的激励机制,在绩效分配、职称晋升、教育培训等方面,向临床一线护士倾斜,确保他们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为护士职业发展和晋升提供条件。


(三)加强医疗护理员规范管理。医疗机构要按照患者病情的严重程度、自理能力的水平以及护理级别的不同,在病区内合理、科学、按需地招聘适当数量、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医疗护理员。医疗护理员必须在医务人员的指导和监督下,根据住院患者的病情和自理能力,协助他们提供清洁、饮食、排泄等日常生活照料。严禁医疗护理员替代医务人员执行出院指导、医疗护理专业技术性工作。


(四)强化信息技术支持。医疗机构要在建设智慧医院、智慧病房、电子病历信息化等方面持续发力,进一步推动护理信息化的发展。通过充分运用人工智能、5G、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持,优化护理服务流程,提高护理工作效率,降低临床一线护士的工作负担。积极创新护理服务模式,依托“互联网+”等手段,将院内护理服务拓展到院外,进一步满足患者多样化的护理需求。


(五)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医疗机构要将护理发展纳入单位医疗卫生工作规划,建立改善护理服务的专项工作机制,并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亲自领导。人事、财务、医务、护理、后勤等多部门协调配合,从人员、财务、物资等多个方面加大对改善护理服务的支持力度。为保障临床护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医疗机构应加大后勤保障力度,健全后勤支持系统,增加辅助服务人员,负责病区的送取标本、药物及患者陪检等工作。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和消毒供应中心等部门应尽量减少护士的非护理工作,确保护士能够将精力聚焦临床护理服务。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充分认识到改善护理服务对推动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要意义,主要负责同志应亲自抓,统筹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局应指导和督促医疗机构不断改善护理服务,并落实各项任务措施。医疗机构应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明确本单位改善护理服务目标和任务并有效落实。


(二)及时跟踪评估。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制定改善护理服务的具体方案,做好本地区具体方案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和评估工作。省卫生健康委每年将对各地实施改善护理服务行动情况开展定期跟踪评估,及时总结通报各地进展情况。


(三)创造有利条件。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主动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为实施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创造有利政策条件。积极协调落实护理服务价格调整有关政策要求,逐步理顺护理服务比价关系,体现护士技术劳动价值。持续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合理确定护士薪酬水平。


(四)加大宣传引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形式,做好改善护理服务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结合“国际护士节”等重要节庆,加大宣传力度,弘扬护理职业精神,增进全社会对护理工作和护士队伍的理解。充分挖掘和宣传改善护理服务典型经验,发挥先进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营造推动工作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关于《贵州省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于多元化护理服务的需求,进一步优化护理服务流程,持续提升患者在就诊过程中的满意度,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依据

本文件充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等起草,主要包括《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

三、主要内容

《贵州省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3—2025 年)》共四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力争用3年时间,开展以“强基础、提质量、促发展”为主题的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持续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不断加强临床基础护理,提高护理质量,持续改善护理服务,丰富护理内涵,拓展延伸护理领域,创新服务模式。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包括促进护理服务贴近患者、促进护理服务贴近临床、促进护理服务贴近社会。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包括加强护士人力配备、充分调动护士积极性、充分调动护士积极性、强化信息技术支持、加大支持保障力度等。

第四部分:组织实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跟踪评估、创造有利条件、加大宣传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