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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市人民医院第24LC-5期医用材料、设备、物资、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8 点击量:2432

      兴仁市人民医院根据工作需要,对部分零散材料、2023年财务年报审计、外送检验项目服务、办公、后勤物资年度供应等开展公开招标采购,现竭诚邀请符合资格条件、能够保障产品质量、满足服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我院将根据下述遴选供应商的原则和办法公开、公平、公正选择中标供应商。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零散设备、材料或服务

序号

名  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肺功能仪干燥剂碱石灰

1

附件一

(可单独报价)

2

  婴儿车

1

3

  一次性使用异物钳

2

4

  脊柱手术器械

1

5

  除颤仪

1

6

  2023年财务年报审计

1

按“附件二”要求报价

(二)年度供货材料、物资或服务

序号

名  称

报价方式

供货期

1

外送检验项目服务

按“附件三”要求,填写“附件四、外送检验试剂报价确认函”。

1年

2

血液运输服务

按“附件五”要求,填写“附件六、输血科血液运输询价表”。

3

办公、后勤物资

被服、棉絮类(二次)

附件七、附件九

(按类别单独报价)


标识、电脑和打印机及周边、电器、管材、家具、塑料袋、五金、印刷品类(二次)

附件八、附件九

(按类别单独报价)

二、报名方式及时限

  1、报名回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日18:00止(北京时间);

  2、报名回复方式:报名供应商将资质要求中所需提供的材料发送到兴仁市人民医院采购科QQ邮箱(邮箱号码为:1904124006@qq.com),邮件名称请注明所报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所报项目。未在回复截止时间内回复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资格。

  3、 请根据所提供的产品,填写相关附件(不得改变表格的格式和顺序),盖章并扫描成PDF文档

  4、 各报价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第四十七条规定,按照询价通知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5、 以报价单位命名的报价文件夹内包含以下内容(文件夹压缩发送至上述邮箱):

   1)  报价单(或报价文件)PDF版。

   2)  报价单(或报价文件)电子版(Excel或Word)。

   3)  供货商资质材料、产品资质材料。

   4)  法人授权委托书。

三、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产品技术资料,含产品彩页、产品说明书售后服务承诺等;

   (6)医疗器械、耗材需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设备、耗材供货商需满足本条款,物资供应商不作要求)。

  (7)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书。

四、产品质量要求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是正规生产厂生产的原包装最新产品(须附产品合格证),若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供应商无条件给予更换,若供应商不予更换采购方有权拒绝支付已供产品的未付款项;若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适合采购方使用,在不影响供应商销售的前提下给予更换成适合采购方使用的产品。

五、遴选供应商办法

 (一)由兴仁市人民医院医用物品采购管理委员会领导和监督本次采购活动。

  (二)评选办法:由医院组建本次采购活动遴选小组,进行公开综合遴选,本公告所列零散材料、设备按名称单独进行比选,年度供应耗材、物资按类别进行比选。

  (三)遴选供应商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四)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方式.

         1)医用设备安装、培训完成,验收合格后60天支付全部货款。

         2)其他材料、物资入库满60天支付货款。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是正规生产厂生产的原包装最新产品(须附产品合格证),若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无条件给予更换,若不更换采购方有权拒绝支付已供产品的未付款项;若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适合采购方使用,在不影响供应商销售的前提下更换成适合采购方使用的产品。

       3、本公告涉及到的所有内容以及供应商的产品报价单、有关承诺均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4、合同签订后若供应商未按供货时间供货或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违反国家、院方廉政建设,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与第二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采购。

六、中标公示

      在兴仁市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示。

 

     咨询电话:0859-6313080(采购科,请工作时间咨询)

     投诉电话:0859-6313096(监察室,请工作时间咨询)

 

     特此公告

                                                                 兴仁市人民医院

                                                               2024年3月28日

 

附件一、肺功能仪干燥剂碱石灰、婴儿车、一次性使用异物钳、脊柱手术器械、除颤仪报价单.xlsx

附件二、兴仁市人民医院2023年财务年报审计报价须知.docx

附件三、兴仁市人民医院检验科外送检验项目报价须知.docx

附件四、外送检验试剂报价确认函.docx

附件五、兴仁市人民医院输血科血液运输服务报价须知.docx

附件六、输血科血液运输询价表.xls

附件七、被服、棉絮类报价单.zip

附件八、标识、电脑和打印机及周边、电器、管材、家具、塑料袋、五金、印刷品报价单.zip

附件九、兴仁市人民医院2024年度办公、后勤类物资报价要求及遴选供应商方式.doc

零散材料、设备参考图片.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