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人民医院根据工作需要,公开询价采购下列物资,诚请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内容及报价方式
(一)采购内容
监控系统年度维保
1、供货商需在完全满足“附件三、监控系统维保要求”的前提下进行报价。
2、填写“附件一、报价确认函”、“附件二、监控系统新增设备报价清单”,并签字、盖章。
3、将报价单盖章版及报价单位资质复印件盖章扫描,打包发送至兴仁市人民医院采购科QQ邮箱(1904124006@qq.com)。
二、报名时限
报价截止时间为: 2024年4月28日18:00止(北京时间)
三、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书。
四、维修配件产品质量要求
1、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原厂、原包装、最新产品。
2、若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适合采购方使用,在不影响供应商销售的前提下给予更换成适合采购方使用的产品。
五、遴选供应商办法
(一)由兴仁市人民医院采购管理委员会领导和监督本次采购活动。
(二)评选办法:由医院组建本次采购活动遴选小组,进行公开综合遴选。
(三)遴选供应商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四)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方式:
按月结算。
2、本公告涉及到的所有内容以及供应商的产品报价单、有关承诺均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合同签订后若供应商未按供货时间供货或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违反国家、院方廉政建设,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与第二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采购。
六、中标公示
在兴仁市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示。
咨询电话:0859-6313097(信息科)
0859-6313080(采购科) (请工作时间咨询)
投诉电话:0859-6313096(监察室)
特此公告
兴仁市人民医院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