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医疗业务的正常运行及医疗安全,决定对全院2024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0日期间的液氧、瓶装氧、瓶装二氧化碳、瓶装液氮供应向社会公开询价。
一、资质要求
1.必须提供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范围:涵盖工业医用气体及其设备销售、危险货物运输的三证合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提供企业所在地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范围:涵盖氧(压缩或液化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非法人本人的,还应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所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必须加盖公司公章(鲜章)。
二、配送时间及质量要求
保证接到医院电话后12小时内将货物送达目的地,如遇疫情等紧急情况,6小时内送达目的地;每次配送的液氧、瓶装氧、瓶装二氧化碳、瓶装液氮等,同时提供该批产品出厂合格证书。
三、报价要求
1、液态氧按每立方米(M3)进行报价。
2、瓶装氧按每瓶(40L)进行报价。
3、瓶装二氧化碳按每瓶(40L)进行报价。
4、瓶装液氮按每升(L)进行报价。
5、提交的报价文件资料必须是加盖公章的密封件(含:资质文件、配送时间及质量保证承诺书、报价清单等资料)。本次询价不接收网上或电子版资料报价。
6、报价资料必须在公告期内的工作日内提交(非工作日不接收报价文件),工作日接收报价资料时间:早上8:00-11:50,下午14:00-18:00。
四、公告时限
本公告自2024年10月17日起至2024年10月21日止。
五、评定办法
由医院抽调人员组成评定小组,院纪委/监察室监督,现场拆封报价资料,按照本公告资质要求、配送时间及质量要求、报价要求第1-4条的内容进行综合评定。
六、资料提交
报价资料请提交兴仁市人民医院后勤部郑主任处,联系电话:0859-6313119。
特此公告
兴仁市人民医院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