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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医院”建设应知应会

发布时间:2024-12-16 点击量:83

一、医疗安全部分

(一)“平安医院”的九点要求是什么?
    1.要切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2.要规范投诉管理;

3.要严格执行医疗安全规章制度;

4.要增进医患沟通;

5.要建立医疗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6.要做好宣传工作;

7.要强化医务人员的执业管理;

8.要做好预约诊疗服务;

9.要建立医疗纠纷应急处理机制预案。

(二)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履行哪些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2.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3.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稳私;

4.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5.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三)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有哪些义务?

1.护士执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

2.护士在执业活动中,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

3.护士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必要时,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

4.护士应当尊重关爱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5.护士有义务参与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四)什么是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五)制定《医疗事故处置条例》的宗旨是什么?

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

(六)医疗事故的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重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它后果的。

(七)在什么情况下,不属于医疗事故?

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八)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制的病历资料有哪些?

有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病历资料。

二、安全生产部分

(一)安全用电须知有哪些

1.自觉提高安全用电意识和觉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从内心真正地重视安全,促进医疗安全生产;

2.尽可能了解病区内空气断路器(俗称总闸)的位置,一旦发生火灾或其他电气事故时,应第一时间切断电源,避免造成更大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事故;

3.不能私拉私接电线、不能私自加装使用大功率或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电器设备,如有需要,应向总务科提出申请,由专业电工现场勘查确认安装;

4.在浴室或湿度较大的地方使用电器设备(如电吹风)应确保室内通风良好,避免因电器绝缘变差而发生触电事故;

5.微波炉使用需专人看护,忌用普通塑料容器,忌用金属器皿,忌用封闭容器,忌超时加热,忌油炸食品,忌长时间在微波炉前工作;

6.珍惜电力资源,养成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的良好习惯,当要长时间离开或不使用时,要确定切断电源(特别是电热器具)的情况下才能离开。杜绝“长明灯”情况。

(二)医院的防火重点什么?

医院的防火重点部位应包括: 中心供氧站、锅炉房、信息中心、放射科、检验科、药库、药房、制剂室、手术室、病房、门诊楼、化学危险品仓库以及配电室、其他物资仓库、食堂等部位。

(三)病房防火要点什么?

1.禁止吸烟;

2.病房通道内不得堆放杂物,应保持通道畅通;

3.给住院病人输氧时应注意氧气瓶的防火,输氧时,不得使用明火;

4.病房严禁私自使用电炉、电暖气;

5.禁止病人和家属携带酒精喷灯、电炉等加热食品。

(四)疏散要点

紧急疏散时必须保持冷静,优先协助病员,这是我们的义务,也是我们的天职。镇静、有序,避免拥挤,疏散时要听从疏散引导人员的指挥;行动迅速而不慌乱;通过烟雾区域时须用湿毛巾(或湿衣服等)捂住口鼻低姿行进;不可使用电梯;已疏散人员在楼外指定地点集合,未接到通知不得自动返回火灾现场。

(五)电梯乘坐安全须知有哪些

1.禁止吸烟;

2.在轿厢内禁止嬉戏、打闹、跳跃或倚靠轿门;  

3.不得超过额定人数和重量;    

4.老幼病弱者需由人监护乘梯;

5.衣物被夹时迅速按“开门”按钮;

6.禁止强行开门;

7.禁止站立在楼层电梯轿门之间。火灾、地震时禁止使用电梯。

(六)当发生停电或其他电梯故障被困时有什么方式处理

1.电梯不是封闭结构,没有窒息危险,保持冷静;

2.利用轿厢内的报警电话系统或自带通讯工具按指示方式联系本单位值守人员或电梯维保单位;

3.如遇通话装置无法联系,请拨打110,耐心等候专业人员救援;

4.禁止强行开门,防止坠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