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全社会招聘看护员一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条件:
1、爱岗敬业,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吃苦耐劳、具备全局观念、服从安排。
2、年龄:28岁—35岁之间,性别:女,学历:初中及以上文化。
3、工作经验:有经验者优先
4、无违法违纪记录。
5、身体健康。
二、聘任要求:应聘者提供个人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医院体检证明、无违法违纪证明、住所证明。
三、受聘待遇:月薪(基本工资)人民币1800元。
报名截止日期为:2014年9月30日
联系人:李金平
联系电话:0859-6214946
联系地址:兴仁县医院人事科(门诊大楼四楼)
兴仁县人民医院
201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