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院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保安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条件:
1、爱岗敬业,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吃苦耐劳、品行端正、服从安排。
2、年龄:20—35周岁之间,性别:男,学历:高中以上文化,身高:1.65米以上。
3、无违法犯罪记录。
4、持有退伍证或保安证。
5、身体健康。
二、聘任要求:应聘者提供个人身份证、已婚者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明、有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退伍证或保安证。
三、受聘待遇:面谈
报名日期:2015年5月25日至6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联系人:李金平 贺克晴
联系电话:0859-6214946
联系地址:兴仁县人民医院门诊四楼人事科办公室
兴仁县人民医院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