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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市人民医院自主招聘医务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05 点击量:9263

 

兴仁市人民医院是国家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始建于1937年,经过80多年的发展,已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综合性医院、爱婴医院;是国家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第二批试点医院;是贵州省《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医院;是贵州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试点医院;是贵州省高等医药院校临床教学基地——实习医院。
医院拥有西门子DSA、西门子1.5T磁共振、64排螺旋CT、16排螺旋CT、DR、钼靶、数字胃肠机、彩超、STORE电子腹腔镜、STORE电子插管镜等先进设备和消毒供应中心、ICU、层流手术室、介入科、中心供氧等。
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经医院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医务人员37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一)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采取笔试、面试和操作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程序为: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技能操作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拟招聘临床医师19名,检验1名,临床护理17名。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有吃苦耐劳及奉献精神,思想进步,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及沟通能力,服从工作安排。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三)临床医师
1、2017年以后(含2017年)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证)人员。
2、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临床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人员。
(四)检验专业:2019年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毕业,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证)人员。
(五)临床护理: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男性可放宽至中专学历),持有护士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六)年龄要求
1、2017年以后(含2017年)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执业医师或硕士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主治医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医学检验技术人员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护理人员年龄在18-30周岁(2001年9月1日前出生,1989年9月1日后出生)。
(七)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2、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3、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未满5年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挂网之日起至2019年9月16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上午:08:00-11:50,下午:14:00-17:50。
(二)报名地点:兴仁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诊楼五楼)。
(三)报名要求: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交报名费100元,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专业证书(执业医师及以上人员还需提供医师执业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护理人员还需提供护士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 招聘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笔试
1、时间:2019年9月19日08:30-10:00
2、范围:相关专业知识
3、地点:兴仁市人民医院会议室(医技楼6楼)
(二)技能考试
1、时间:2019年9月19日10:30
2、范围:基本技能操作
3、地点:兴仁市人民医院会议室(医技楼6楼)
(三)面试
1、时间:2019年9月19日10:30
2、地点:兴仁市人民医院会议室(医技楼6楼)
六、相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设置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对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由医院党委确定录用人数。
(二)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技能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成绩×30%+面试成绩×3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分由高到低录用。
(三)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人员只参加面试,总分100分,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用。
(四)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携带身份证进入考场,迟到30分以上取消考试资格。
(五)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均在兴仁市人民医院公示栏公示。
(六)入围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进行递补,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体检结束后,考生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2天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医院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
七、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兴仁市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织负责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不聘用。
八、聘用审批
(一)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拟聘人员必须服从医院安排,在规定时间不到医院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如有其他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和事,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
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兴仁市人民医院党委研究确定。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兴仁市城南街道兴仁大道东侧
电话:0859-6313082
兴仁市人民医院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