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考试前10分钟,凭身份证进入考场,并将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二、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应考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黑色钢笔、中性笔进入考场答题,开考后应考人员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四、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关机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电子设备带至座位,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五、试卷发放后,应考人员必须首先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钢笔、中性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不得做其他标记;听老师口令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六、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七、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
八、考试时间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有关纪律和规定处理。
十、笔试结束后不得离开考场,准备进入面试环节。
十一、在面试环节中,考生进入考场后,只能报告自己的考号,不能报姓名等其他信息,否则按0分计算。
十二、在技能考试中,考生根据操作规范进行全部操作,操作完后考生应报告操作结束。途中考官不予提示。
十三、所有考生在完成面试和技能操作后方能离开,中途放弃考试的需找到相关管理人员同意签字后才能离开考场。
十四、所有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十五、本规则由兴仁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