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采购信息

兴仁县2018年医院药品医用耗材等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2017-12-19 点击量:5674

 

根据《兴仁县人民政府关于兴仁县医院相关事宜的专题会议纪要》,仁府专议[2017]524号要求,现将兴仁县2018年医院采购相关要求发给你们,请自行商讨后于2017年12月22日14:00在兴仁县人民医院大会议室参加洽谈。
一、 药品、耗材供货企业必须满足的条件
1、 供货企业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要求。
2、 药品基药比例,兴仁县人民医院必须达75%以上,乡镇卫生院必须达100%。
3、 药品采购方式:必须100%在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网上采购。
4、 药品、高值耗材、介入类耗材及透析类耗材票据要求:100%提供两票。
5、 低值耗材在同等条件下以能提供两票者优先。
6、 目前在平台未更新情况下按老平台目录供货,平台更新后立即按更新目录进行供货(含药品和耗材)。
7、 药品供货企业必须在县内建设设备、仓储设施建成区域性药品储备中心和医药配送中心,成立医药公司,税收必须留在本县。
8、 供货期限暂定5年,一年一签合同。
9、 供货企业必须向兴仁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交纳药品供货保证金1200万元人民币。
10、 供货企业同意共同融资借款给兴仁县政府1亿元人民币以上,还款期限不少于5年,年利率7%以下。
二、 关于兴仁县人民医院检验科建设招标公告:
我院检验科建设由第三方出资与医院共同建设(含装修),必须建设成自动流水线作业,但试剂耗材占比必须控制在33%以内,供应检验试剂耗材5年,装饰装修、办公物品及设施设备维护费由出资方负责,每年必须按规定参加省内室间质评并合格,从2018年起,两年内必须参加国家室间质评,每天必须做好室内质控。
三、 关于兴仁县人民医院透析中心建设的招标公告:
兴仁县人民医院透析中心由第三方出资与医院共同建设(含设计、装修、安装、调试、验收、投入使用),总床位33张,但耗材占比必须控制在35%以内,供应透析耗材5年,维护费由出资方负责,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总费用控制在750万元以内。
 
兴仁县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