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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01 点击量:1108

 

1、采购人名称:兴仁市人民医院
2、项目名称:兴仁市人民医院显微镜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仁财采【2019】32号
4、项目联系人:杨启国
5、项目联系电话:0859-6206878
6、采购方式: 询价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显微镜
(2)采购数量:2台
(3)采购预算:14万元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询价文件所示内容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60个工作日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兴仁人民医院内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8、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8.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规定如下:8.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8.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8.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
(二) 询价承诺函原件。
(三)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四)公司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加盖公司章
9、招标文件获取条件、方式及询价保证金缴纳信息
9.1招标文件售价:0.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9.2招标文件购买起止时间:2019年3月1日 09:00至2019年3月8日10:00
9.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兴仁市人民医院采购科
9.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购买或异地购买(其他方式获取的询价文件将被拒绝)
9.5.1异地购买方式条件
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扫描后发送到兴仁市人民医院采购科邮箱 (兴仁市人民医院采购科邮箱1904124006@qq.com)后与采购科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859-6206878),经采购科工作人员初审合格,方根据报名公司提供的邮箱号发送招标文件(若报名公司提供的邮箱号有误导致招标文件不能发送或接收后果自负)。
9.5.2现场购买方式条件
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带全拿到兴仁市人民医院采购科进行初审,审核合格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10. 询价保证金缴纳信息
10.1询价保证金额: 2000.00元
10.2询价保证金额缴纳起止时间:
2019年3 1 日 09:00至2019年38 日10:00时。
10.3询价保证金额缴纳信息及方式:采用异地电汇(从报名公司基本账户电汇到采购方基本账户)、现场缴纳(到采购方财务部缴纳两种方式进行。
10.4询价保证金退还方式及时间:
中标供应商的合同签订并提供全部设备5个工作日原路无息退还
中标供应商的待询价结束、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原路无息退还
单位名称:兴仁人民医院  
 开户银行:农行兴仁市支行   
帐号: 23941001040004061      
采购方财务科联系电话0859-6313086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项目名称及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缴纳询价保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9年3月8日16:30 (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2、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2019年3月8日16:30
13、开标地点:兴仁人民医院医技楼六楼大会议室
14、PPP项目: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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