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院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电工八名,保安十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条件:
1、爱岗敬业,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吃苦耐劳、品行端正、服从安排。
2、年龄:18—30周岁之间,性别:男,学历:高中以上文化,身高:1.60米以上,保安1.65米以上。
3、无违法违纪记录。
4、电工应具有电工证,保安应持有退伍证或保安证者优先。
5、身体健康。
二、聘任要求:应聘者提供个人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明、有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的无违法违纪证明、电工证、退伍证或保安证,经考核审查合格后,达到聘任要求的,给予聘任。
三、受聘待遇:面谈
报名截止日期为:2015年2月3日至12日,(上班时间内)
联系人:李金平
联系电话:0859-6214946
联系地址:兴仁县人民医院门诊四楼人事科办公室
兴仁县人民医院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