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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尊敬的患者:为了使您更好的了解就医过程中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现将相关规定告知如下:一、病人的权利:1、获得基本医疗保健的权利
  • 为了给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医院与上、下级医院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转诊网络,特制定本制度
  • 根据国家、省、州、市相关规定,兴仁市人民医院实行60岁以上老年人优先,现役军人、公安干警、优抚对象优先,残疾人优先,危、急、重症患者优先,离休干部优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服务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一)、住院、普通门诊、慢性病门诊报销范围为《贵州省医疗服务价格(2003年版)》《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12月20日更新》《贵州省诊疗服务设施标准》(简称“三目录”)中规定的分类进行报销